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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将农民工职业病纳入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  
 
来源:  日期:2015/12/8 13:45:16
 
 

关于将农民工职业病纳入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

  近年,农民工群体中职业病病例逐年增加,职业病中尘肺病病死率高达22.04%,已经处于职业病高发时期。资料显示,目前中国至少有600万尘肺病农民工需要救治,主要障碍是患尘肺病的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伤保险,尤其是农民工医保制度仍不完善,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没有将尘肺病等职业病纳入到新农合和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农民工医疗权益缺乏保障。职业病在给农民工造成巨大伤害的同时,也给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造成严重影响。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应尽快将农民工职业病纳入医疗保障。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一2015)》中提出: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年均增长率由现在的8.5%下降到5%以内,明确要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加入城镇职工医保。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也鼓励农民工加入其它医保。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因此,我国政策导向、财政投入和社会环境都为将农民工职业病纳入医疗保障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实施条件。
  
  为此,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之上,就完善医保制度,提高农民工整体健康水平,提出如下思考和建议。
  
  一、农民工职业病医疗保障情况的现状
  
  卫生部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超过1600万家有毒有害企业,受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人,而其中农民工就占到了约90%。尽管还没有农民工患职业病人数具体的统计数据,但是每年职业病新发病例、职业伤害和死亡人员中,就有一半以上是农民工。农民工群体具有流动性大,男多女少、受教育程度低、就业非正规化等特点,主要从事的是高危险性职业,并且患职业病的潜伏期长,大部分农民工只是在生病后没有能力工作的情况下才回到家乡养病。但是职业病往往费用较高,农民工负担沉重,回家乡的农民工依靠新农合,报销水平低,同时企业也未承担应尽的责任。
  
  我国农民工职业病现状及特点
  
  我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与社会生产力水平密切相关,近年来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特点。
  
  1. 隐匿性强,治愈率低。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潜伏期较长,早期造成机体损害,可不为察觉,一经发现损伤往往已难以恢复。现实中,农民工大多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工伤和医疗保险,患病后治疗费根本无力承担,最终只能放弃治疗。
  
  2. 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重。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机、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职业病危害。全国农民工约占城镇劳动力人口的1/4,部分大城市和沿海城市占到了1/3多。近年来,农民工人数日益庞大,职业病患病人数也逐渐增多。在我国各类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0%以上,因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职业病危害更为突出。
  
  3. 流动性大,转移严重。在引进境外投资和技术时,一些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企业和工艺技术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与此同时,境内也普遍存在职业危害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的情况。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农民工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尤为复杂,其健康影响难以准确估计。
  部分专家估计,在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尘肺病发病总人数还将继续呈上升趋势。因此,探索出一套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己成为我国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
  
  (二)尘肺病患者劳动与医疗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农民工职业病医疗保障情况,我们对某职业病防治院进行了现场调研。2012年该院共有705名出院尘肺病人,508名门诊尘肺病人。
  
  705名出院尘肺病患者平均住院费用为12054元,最低为1240元,最高达94588元。剔除缺失数据,178名出院尘肺病患者中,50.56%的病人住院费用全部自付,13.48%的病人自付90-99%,6.18%的病人自付50%以下,29.78%的病人完全不承担住院费用。
  
  508名门诊尘肺病患者中,58%的病人在私营企业工作。
  
  现有住院的31名尘肺病患者中有27人是农村户口,其中11名需要自付,自付比例为72%;有10名可从新农合报销,报销比例为48%;有15名可从政府获得救助,费用报销75%;有7名(22.58%)可全部报销。
  
  各地农民工尘肺病医疗保障政策和报销各异,每一位尘肺病患者家庭都承担着极大的生活和精神压力。
  
  二、存在问题分析
  
  (一)工作环境缺乏劳动保护
  
  一是农民工自身缺乏防护意识。调查中发现很多在煤、尘环境中工作的工人不知道或者不愿意采取基本防护措施(如戴口罩等),以致后期发现患病也后悔莫及。
  
  二是企业缺乏劳动环境的防护措施。多数私营中小企业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些企业大多工作环境条件很差,工作过程中也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有的仅发一个普通口罩,这种企业工人致病率最高。
  
  三是政府监管仍然有不到位的地方。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而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由于缺乏对劳动者健康的保护意识,职业病宣传、监管和劳动保护不到位,企业工作环境差,工人为了挣钱不得不在恶劣的环境中工作,导致疾病发生。
  
  (二)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衔接存在问题
  
  1、多数农民工未购买工伤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职业病。
  
  3、医疗救助不能解决后期治疗的根本问题。
  
  4、用人单位不愿或无力履行责任。
  
  三、农民工职业病纳入医疗保障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综上所述,解决农民工职业病医疗和康复费用问题对于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监管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提出了各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求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因此,现在的问题不是有无法规的问题,而是法规怎样落地执行的问题。
  
  1、建议将各地劳动环境保护指标和企业工人健康相关指标纳入政府考核范围,强化政府的法定劳动保护意识。
  
  2、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覆盖以及劳动环境的监督与指导。对于劳动环境恶劣的企业应该严格监管。对于拒不执行的企业,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对农民工的健康教育,提高工人自我防护的知识和技能。对于特殊企业,应将劳动保护知识和技能纳入上岗资格条件。
  
  (二)完善现行社会保障制度
  
  1、针对没有工伤保险但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其职业病的治疗、康复均应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范畴。
  
  2、探索建立农民工职业病医疗保障制度专项基金。争取政府支持并动用社会力量,由各级政府和涉尘企业及社会慈善捐款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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